如果从主制造基地到 EMS 的距离超过 10 英里(16 公里)或行驶距离超过 60 分钟,则目前拥有扩展制造基地(EMS)的任何客户将不再符合资格。
凡不符合此次变更要求的现有证书结构,均需拆分为两张独立现场证书,无论是采用现场或者集团方案方案。
国际汽车行动小组(IATF),一贯致力于推动全球汽车行业开发高质量产品,已于 2016 年 10 月发布首版 IATF 16949。
IATF 16949 聚焦质量管理体系对涉及汽车生产、服务或配件领域的组织的要求。该标准为汽车行业提供全面且适用的客户特定要求与配套工具。在框架、结构和要求方面,它与 ISO 9001 保持一致。
适用于IATF16949的组织能够从集团审核方案获益,该方案被本标准所允许,并在多制造现场统一进行审核时应用。
集团审核方案通过对于所有制造现场进行计划性内审来对QMS进行集中架构和管理。加入集团审核方案可简化文件化和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并减少三年审核周期内各场所的审核成本与时间投入。

IATF 16949 的主要收益包括:
通过实施 IATF 16949,您的组织能够证明组织在汽车生产与服务方面达到质量、效率和成本效益的高标准。获得认证将有助于您在保持竞争优势的同时达成持续改进。
IATF 发布了第 6 版《获得和维持 IATF 认可规则》(IATF 规则)。第 6 版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全面实施,取代第 5 版。
IATF 规则规定了获得和维持 IATF 认可的要求。因此,这些规则会影响获得和保持IATF 16949 认证所涉及的审核。
如果您是汽车制造商或供应商,并希望更好地了解主要变化和影响,可参考下方的指南或观看我们的点播网络研讨会。
如果从主制造基地到 EMS 的距离超过 10 英里(16 公里)或行驶距离超过 60 分钟,则目前拥有扩展制造基地(EMS)的任何客户将不再符合资格。
凡不符合此次变更要求的现有证书结构,均需拆分为两张独立现场证书,无论是采用现场或者集团方案方案。
根据第六版规则及额外要求,客户将收到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新协议,并须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签署生效。
如集团方案中新增现场,须将新增现场纳入协议,并在现场审核前完成签署与回传。
监督审核须在到期日前后 3 个月内实施。若客户拒绝在该时限内接受审核,且超期未审,则证书将被注销,不设暂停期,客户需重新从初次审核开始。
每 6 个月一次的审核频次已取消。
5.2.q 若客户未达到 IATF OEM 的质量/I83交付目标,且本次审核无法追加审核时间,则须在末次会议后 60 个日历日内开展特殊审核。
根据 IATF 方案规则,预审核或差距分析文件评审已不再允许,此类活动将被视为咨询服务。
集团方案中的现场,在审核人天计算时现仅可按最低审核天数的 15% 计入,之后调整至最接近的 0.5 人天。
原 20%、30% 和 40% 允许的减免已全部取消。
LoC 允许的减免要求见 5.14 条款。
对于在此前证书被注销、取消或超期后重新申请初次认证的客户,无需进行一阶段准备程度验证。需要进行第 2 阶段的初步审查,但在以下情况下,审核天数可以等同于重新认证审核天数:
注:如客户因证书撤销而失去证书已超过三年,则不适用特殊审核。
组合减免最高可达 30%。
独立远程支持场所(SA-RSL)的审核方案始于初次审核或转机构审核,随后进入持续的监督审核。(对SA-RSL的换证审核不再适用。)
对于非产品设计职能,SA-RSL 须自初次审核或转机构审核到期日起至少每24个月审核一次(±3 个月)。产品设计是个例外,即每 12 个月(+/- 3 个月)进行一次审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将导致初始审核。
对于不处理客户产品或材料的部分 SA-RSL 场所,可以远程进行替代审核。
对于监督审核、再认证和转机构审核,客户须至少在审核到期日前 90 个日历日就审核日期达成一致并予以确认。
如客户通知我们其在计划审核日期内不会开展汽车品生产,则审核应予延期或取消。但如果推迟时间超出允许范围,可能会导致客户认证取消。
客户应在审核开始日期前至少 30 个日历日向审核员提供审核规划所需的信息。这将允许审核员在审核前至少 14 天进行审查并发布审核计划。如未能及时提交此信息,可能会导致审核延迟,从而使审核人员无法安排时间来进行审核,如果超出允许期限,将导致失去认证。
在审核开始会议之前,不会再对缺失的审核规划信息进行评审。唯一的例外是管理评审(MR)记录。当客户出于保密原因未发送(MR信息),仅此情况下,允许在审核计划中首次会议之前增加额外的两小时,用于评审MR记录。
之前首次会议前的一小时预会面已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该内容将并入首次会议及常规 8 小时审核日中。
针对不符合项100%解决结论的任何特殊审核,应在下一次计划审核之前至少90天前执行。
上一次在CARA系统中提交给审核员的不符合项(管理),已导致了100%解决的结果的,应由客户再度更新以显示其最终的验证活动,已将100%解决的措施全部执行或完成,以及验证完毕,并在特殊审核之前至少30天提交给审核员。
用于验证 100% 关闭状态的特殊审核仅安排一次;届时如仍有未关闭事项,将导致认证资格丧失。
客户将在闭幕会议上拿到报告草稿,并在 SGS 内部技术审查后,在审核闭幕会议后的 15-20 个日历日内得到最终报告。
任何导致认证退出的开始日期,其生效日期为审核末次会议当天,而非收到最终报告之日。因此,在等待最终报告期间,继续进行不符合项(NC)管理至关重要。
如客户拟申请认证,须在 LoC 到期前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审,其中第二阶段审核人天可减少 30%。如果超过此限额,则不适用减免额。
如客户申请第二份 LoC,且审核在当前 LoC 到期前完成,则审核人天可减少 30%。
在申请组织与 SGS 签订法律合同之前,SGS 不得与申请组织安排、计划或开展任何审核活动或更改审核范围。
对于从其他认证机构转至 SGS 的客户,SGS 应在法律合同签署后 7 个日历日内在 IATF 数据库中建立一条客户记录。这将确保 IATF 全球监督办公室及 IATF OEM 能够看到客户已与 SGS 签订新合同,并已进入转机构流程。
对于在过去三年内失去先前认证的客户,须进行特殊审核。如导致证书撤销的问题仍然存在,审核结果将以失败录入 IATF 数据库;在进入初次审核前,可继续实施额外特殊审核,直至达到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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