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新冠疫情以来,欧盟RAPEX发布了一系列的个人防护装备的的不合格通告,主要包括防护口罩和防护服。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17日,总共公布防护口罩通告43例,防护服通告3例。
检测依据的标准为:
EN 149 呼吸防护装置 - 过滤半面罩以防止颗粒进入 - 要求、测试和标记
BE EN 14126 防护服 - 抗感染剂防护服的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
BS EN 14605 液体化学品防护服 - 带液体密封(3型)或喷雾密封(4型)连接的防护服的性能要求,包括仅对身体部分提供保护的物品(PB[3]和PB[4]型)。
公布的防护口罩产品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三种:过滤效率不达标、口罩面部密合性不达标、并非经相关机构认证的防护用品。
公布的防护服产品的不合格原因均为其材料对飞溅的液体具有渗透性。代表性案例如下:
案例1:
明示的过滤效率为KN95等级(对应EN 149中FFP2等级),但检测到的过滤效率结果≤67%,且口罩面部密合性不达标。
案例2:
明示的过滤效率为KN95等级,但检测到的过滤效率结果≤69.3%。
案例3:
产品标有CE认证标签,但并非经相关机构认证的防护用品。
案例4:
该产品的材料对飞溅的液体具有渗透性,不符合个人防护装备法规和相关欧洲标准EN14126。
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欧盟EN 149标准,基于过滤效率的不同,防护口罩可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等级,且应具有一定的面部密合性。其中FFP2的过滤效率对应中国GB 2626标准中KN95等级的要求。
根据欧盟EN 14126标准,抗感染防护服应满足EN 340的相关要求和化学防护服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整套防护服要求。
SGS是欧盟PPE个人防护装备法规(EU) 2016/425 公告机构(NB 0598和NB0120),可开展法规下的测试、技术文件审核以及CE认证工作,范围包含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并提供包括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安全鞋等供应商的资质审查、检验标准设立、实地验厂、抽样检查等服务。
为助力全球抗疫,SGS特别开启防护服口罩及防护服检测应急策略通道,优先考虑并迅速开展防疫相关物资的符合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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